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切换风格 注册 找回密码

千秋心缘

查看: 1477|回复: 1

醒着的梦呓——公堂对簿

[复制链接]

1026

主题

1048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威望
4517
金钱
4364
贡献
4215
发表于 2018-5-29 23: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醒着的梦呓——公堂对簿

对簿公堂是一个汉语成语,原句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意为在官府上受审问,现也可用为在法庭上对质或上法庭打官司。
人在世间,总难免遇上相互间磕磕绊绊之事。以旧时国人之心态,总会以开初的得理不饶人的激辩始,却至和稀泥而终。常常是你退一步、我让三分而终了,很少愿意对簿公堂。在骨子里就认为打官司毕竟是不光彩的事。
然而,进入现代社会后,法治天下,法制日强,远不是靠和稀泥便能了结一桩纠纷。尤其当下,各类“维权”意识甚强,加之一些以谋财为本的职业讼棍的挑唆,有理无理,先诉至法庭,强词夺理、牵强附会、浑水摸鱼、死缠烂打的闹哄一番。赢便赚一笔,输则讼棍拿钱,苦主受屈。把个好端端社会搅得混混乱无章法。
姑且不谈其它,仅只说主张之一端。无论对簿庭上的各方,可诉说各种缘由,亦可执各自主张,但“谁主张谁举证”却是断案的基本质证原则。法庭的判决,依据的不是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事实。没有证据的证明,把天说一个大洞出来,也是于事无补的。不论在庭上针尖对麦芒的激辩不已,亦挡不住证据的佐证。
故而,欲上公堂者,切记且思量:案件中,证据为王!

官司对簿上公堂,各执缘由各主张。
看似针尖对麦芒。
且思量,证据才为案里王。
——忆王孙·公堂对簿


1842

主题

6744

帖子

13万

积分

管理员

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威望
19092
金钱
70357
贡献
18724
发表于 2018-6-6 15: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司对簿上公堂,各执缘由各主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 ( 桂ICP备14002192号 )

千秋心缘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5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