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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梧州——身边的好家风好家教”征文启事(到2017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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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7: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廉洁梧州——身边的好家风好家教”
征文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一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及十三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决定由市纪委机关、市文联、广西新闻网、梧州日报社联合举办“廉洁梧州——身边的好家风好家教”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
    市纪委机关,市文联,广西新闻网,梧州日报社联合主办。
    二、活动时间
    (一)投稿时间:自征文启事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5月31日止。
    (二)评审结果:在梧州纪检监察网发布。
    三、征文对象
    面向全市各界人士征集作品,大力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本次征文活动。
    四、征文要求
    (一)以梧州本地历史和现实中的好家风、好家教为主要内容,作品体裁可以是小说、故事、散文、随笔、评论,字数不限,提倡短文。所有应征作品将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二)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请申明;未作申明的,则视作同意修改)。严禁剽窃,主办方一旦发现应征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三)所有应征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但主办单位拥有媒体宣传使用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四)对于获奖作品,除特别声明,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展示、展出、结集出版,或用于与宣传教育相关的活动。
    (五)主办单位将会向获奖作品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一个月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对于本次活动的应征作品,主办单位只接受网络投稿,统一使用word文档,页面纸型为A4纸,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请在文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并将作品电子文档发送至征文活动指定的市文联邮箱:wuzhouwenlian@163.com或发布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梧州论坛http://hongdou.gxnews.com.cn/viewforum_25.html,并在邮件或论坛帖子标题注明“廉洁梧州——身边的好家风好家教”征文。
    (七)本规则若有变动,将会在梧州纪检监察网站提示。若征文作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活动。如果征文作者在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内仍未通知主办单位放弃参评,则视为接受所有变动。
    五、评奖办法
    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名(不分奖项等次),每篇优秀作品支付稿费300元,发给获奖证书,并将在《梧州日报》“鸳鸯江”文艺副刊、《西江月》杂志,梧州纪检监察网刊发。
    以上所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拥有。

      中共梧州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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