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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1: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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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邻韵”,除“江”与“阳”,“佳”与“麻”,“蒸”与“侵”为罕见的特例以外,大约总依诗韵的次序,以排列相近而音又相似的韵认为邻韵。所谓“相近”,不因上平声和下平声的界限而有所间隔。
标准的格律诗,一般都是一首诗只能押一个韵,这种严格要求有时会给诗的创作带来不便,于是唐朝中期以后出现了一点松绑的现象,引入了“邻韵”概念,即分属不同韵部的字,如果读音近似,就称为“邻韵”,如“声”和“音”,就是互为邻韵。
这一时期出现了“轳卢格”和“进退格”(含“葫芦格”)两种用韵方式,不过未被正格接纳,将其称为“变体”,应用并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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