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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19: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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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江翠竹 于 2015-9-15 19:42 编辑
王力教授在50年代出版的《汉语诗律学》中说:“近体诗用韵甚严,无论绝句、律诗、排律,必须一韵到底,而且不许通韵(字下面加了着重点)”。但是在1977年出版的《诗词格律》中,则说:"今天我们如果也写律诗,就不必拘泥于古人的诗韵。不但首句用邻韵,就是其他的韵脚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谐和,都是可以的。”我受这影响,经常有使用邻韵。
疑惑没有统一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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